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需經(jīng)稅務批準嗎
問:您好!請問: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這個會計處理中,稅務對這個有特別規(guī)定嗎??梢噪S便調整嗎?
答:您好!
這個是會計科目,一般情況下稅法是不能規(guī)定會計科目的調整的,所以一般也不需要稅務機關批準。
根據(jù)《會計科目及賬務處理》的規(guī)定,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本年度發(fā)生的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以及本年度發(fā)現(xiàn)的重要前期差錯更正涉及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企業(yè)在資產(chǎn)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發(fā)生的需要調整報告年度損益的事項,也可以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主要賬務處理。
?。ㄒ唬┢髽I(yè)調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潤或減少以前年度虧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調整減少以前年度利潤或增加以前年度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由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增加的所得稅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減少的所得稅費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ㄈ┙?jīng)上述調整后,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本科目如為貸方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 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借方余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本科目結轉后應無余額。
企業(yè)的調整,需要按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而不是隨意性調整。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有關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
歡迎您再次提問。祝您工作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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