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稅
對鐵路和水上運輸工具所載運的貨物運輸費及乘客票價征收的一種稅。1913年11月,北洋政府為解決中央財政困難,頒布法令,將該稅列人國家稅收。次年1月,財政部公布修正后的通行稅稅則,規(guī)定稅率分三級火車的頭等票。輪船的官艙為15%;火車的二等票、輪船的上房艙為10%;其余為5%.因外交部和交通部托辭不辦,又兼政局動蕩,通行稅實際上并未開征。
上一篇:代理出口貨物
下一篇:父母偷稅漏稅女兒難出國
實務(wù)指南
![]()
距11月報稅開始還有
|
|
新政解讀 | 納稅輔導(dǎo) |
答疑精華 | 財經(jīng)法規(guī) |
直播課程 | 會計準(zhǔn)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