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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能幫忙詳細講解一下什么叫行政復議前置嗎,謝謝,樸老師,鄒老師,東老師不要接手,謝謝



同學,你好
行政復議前置,是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必須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復議,經過行政復議以后,對行政復議機關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仍然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而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你還可以參考,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人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對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侵犯其已經依法取得的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三)認為行政機關存在本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未履行法定職責情形;(四)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機關不予公開;(五)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的其他情形。對前款規(guī)定的情形,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行為時應當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07/09 1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