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4個個稅中關于公益捐贈扣除問題,請老師分別解答,謝謝。 1、公益捐贈支出,既有分項所得又有綜合所得,分項所得扣除不完的捐贈支出可以繼續(xù)在綜合所得中扣除? 2、既有分項所得又有經營所得,分項所得扣除不完的捐贈支出可以在經營所得中繼續(xù)扣除嗎? 3、在一項分項所得中扣除不完的捐贈支出不可以再在其他分項所得中扣除? 4、既有經營所得又有綜合所得的,捐贈支出可以選擇在經營所得扣除或是在綜合所得中扣除,扣除不完的再在另外一邊扣除?



你好,同學 ,1可以的,2,可以的,3,可以的,4可以的。居民個人發(fā)生的公益捐贈支出可以在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以下統(tǒng)稱分類所得)、綜合所得或者經營所得中扣除。在當期一個所得項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贈支出,可以按規(guī)定在其他所得項目中繼續(xù)扣除;祝您學習愉快,如果滿意請留下五星好評,謝謝
2022 08/03 16:03

84785023 

2022 08/03 16:06
你解釋的和畫紅線這句有矛盾啊,第3個問題應該是不可以吧

麗媛老師 

2022 08/03 16:51
是的,您的理解正確,我疏忽了,抱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