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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個人申請代開普通發(fā)票需要什么資料?
【回答】
符合代開條件的個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時,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代開增值稅發(fā)票繳納稅款申報單》3份
有以下情形的,還應提供相應材料:
1. 納稅人出租不動產、轉讓取得的不動產:不動產權屬資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查驗后退回 符合條件調閱復用,免于重復提供)、不動產合同、協(xié)議或者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1份(原件查驗后退回 符合條件調閱復用,免于重復提供)
2. 自然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查驗后退回)
3. 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1)加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原件1份(查驗后退回 符合條件調閱復用,免于重復提供)(2)經(jīng)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查驗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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