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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問:退休返聘人員的工資是否可以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
答:可以。根據(jù)規(guī)定,企業(yè)因雇用季節(jié)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的離退休人員實際發(fā)生費用,應區(qū)分工資薪金支出和福利費,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稅前扣除。工資薪金支出可計入總額,作為計算其他費用扣除依據(jù)。
問:退休返聘人員收入是否需要申報?申報時應注意什么?
答:需要。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需申報,應遵循個人所得稅法,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項目繳稅。申報時注意保留工資、專項附加扣除證據(jù),符合任職條件可享減除。
問:退休返聘人員是否享受基本減除費用和附加扣除?
答:符合條件可以。再任職的退休人員,原則繼續(xù)享受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減除費用和附加扣除,包括基本減除、專項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等。
問:再任職條件具體是什么?
答:包括:(1)與單位簽一年以上合同,長期雇用關系;(2)事假、病假保留固定工資;(3)享受福利培訓等同正式員待遇;(4)晉升、職稱由單位負責。
問: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是否納稅?
答:非退休工資、生活補助費外的補貼、獎金、實物,不屬于稅法免稅,應減除費用后,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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