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委會[2016]2號
頒布時間:2016-03-16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為完善進境物品進口稅收政策,經國務院批準,對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稅率進行調整?,F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率表》進行調整。調整后的稅目稅率詳見附件。
二、上述調整自2016年4月8日起實施。
三、《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稅率的通知》(稅委會[2011]3號)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廢止。
特此通知。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