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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布時間: 發(fā)文單位:關于印發(fā)《政府會計準則第6號——政府儲備物資》的通知
為了適應權責發(fā)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需要,規(guī)范政府儲備物資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jù)《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我部制定了《政府會計準則第6號——政府儲備物資》,現(xiàn)予印發(fā),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實施范圍另行通知。
執(zhí)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
政府會計準則第6號——政府儲備物資
財 政 部
2017年7月28日
附件下載:
政府會計準則第6號——政府儲備物資.pdf
相關政策解讀:
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印發(fā)《政府會計準則第5號——公共基礎設施》和《政府會計準則第6號——政府儲備物資》答記者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