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為助力備戰(zhàn)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學員,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注冊稅務師版塊學員們特分享了經(jīng)典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大家夢想成真!
稅務行政復議證據(jù)
行政復議證據(jù)包括:(1)書證;(2)物證;(3)視聽資料;(4)證人證言;(5)當事人陳述;(6)鑒定結論;(7)勘驗筆錄、現(xiàn)場筆錄。
1.在行政復議中,被申請人對其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
2.在行政復議過程中,被申請人不得自行向申請人和其他有關組織或者個人收集證據(jù)。
3.行政復議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調(diào)查取證。
調(diào)查取證時,行政復議工作人員不得少于2人。
4.申請人和第三人可以查閱被申請人提出的書面答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jù)、依據(jù)和其他有關材料,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行政復議機關不得拒絕。
Copyright © 2000 - sinad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
套餐D大額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