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2017年稅務師備考已經拉開帷幕,目前為預習階段,跟著正保會計網校預習階段課程提前學習打好基礎。以下是正保會計網校分享的稅務師考試《稅法二》財產租賃所得的相關知識點,方便大家學習,預祝大家順利通過考試!
知識點:財產租賃所得
1.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2.個人取得的財產轉租收入,屬于“財產租賃所得”的征稅范圍,在確定納稅義務人時,應以產權憑證為依據(jù),對無產權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產權所有人死亡,在未辦理產權繼承手續(xù)期間,該財產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領取租金的個人為納稅義務人
3.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與商店購買者個人簽訂協(xié)議規(guī)定,按優(yōu)惠價格出售其開發(fā)的商店給購買者個人,購買者個人在一定期限內必須將購買的商店無償提供給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對外出租使用。
對購買者個人少支出的購房價款,應視同個人財產租賃所得,按照“財產租賃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每次財產租賃所得的收入額,按照少支出的購房價款和協(xié)議規(guī)定的租賃月份數(shù)平均計算確定。
相關推薦:
Copyright © 2000 - sinad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
套餐D大額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