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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稅務師報名已結算,正所謂“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還沒有開始學習的學員應抓緊時間備考,制定學習計劃來安排自己的學習進度。為了幫助廣大考生高效備考,網校依據2017年稅務師教材,整理了稅務師《財務與會計》科目的重要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學習,祝大家學習愉快!
知識點:預收賬款
預收賬款是買賣雙方協議商定,由購貨方預先支付一部分貨款向供應方而發(fā)生的一項負債。
①借:銀行存款 10
貸:預收賬款 10
②借:應收賬款 107
預收賬款 1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
預收賬款
②借:預收賬款 117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
③借:銀行存款 107
貸:預收賬款 107
1.“預收賬款”的雙重性。
企業(yè)在收到預收款項時,先列入“預收賬款”的貸方,此時該項目表現為一項負債;等到企業(yè)發(fā)出商品時,按總的價稅款列入“預收賬款”的借方,由于預收款會小于實際價稅款,在企業(yè)發(fā)出商品后“預收賬款”的余額一般為借方,其本質為應收的性質,等同于“應收賬款”。在期末列報時,如果截至期末“預收賬款”為借方余額則應列入應收賬款項,如為貸方余額則列入預收賬款項。如果企業(yè)在預收賬款業(yè)務不多時,可用“應收賬款”來代替,其列報方式等同。
2.“預收賬款”的列報方法
根據“應收賬款”和“預收賬款”明細賬的借方余額之和再減去“壞賬準備”,記入“應收賬款”項,而根據明細賬的貸方余額之和記入“預收賬款”項。
【關鍵考點】掌握預收賬款的列報方法。
注:本文內容來自正保會計網校老師講義,轉載請注明來源·正保會計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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