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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5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知識點:抵押權的設定
1.設定要求:
?。?)形式:設立抵押權,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流押合同之禁止:當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的內容無效。——該條款無效,抵押合同有效
2.抵押權的生效:
登記生效 (不動產) |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2)建設用地使用權; (3)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
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設立。 未辦理登記,不影響抵押合同生效?!?/td> |
登記對抗 (動產) |
(1)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 (2)正在建造中的船舶、航空器; (3)交通運輸工具。 |
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 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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