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接收最新考試資訊
及備考信息
為了幫助廣大學員備戰(zhàn)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能夠提升您的備考效果,祝您學習愉快!
知識點:債權人會議的成員與權利
1.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享有表決權。
2.凡是申報債權者均有權參加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有權參加對其債權的核查、確認活動,并可依法提出異議。對于第一次會議以后的債權人會議,便只有債權得到確認者才有權參加并行使表決權。債權被否認而又未提起債權確認訴訟者,不得再參加債權人會議。
3.債權尚未確定的債權人,除人民法院能夠為其行使表決權而臨時確定債權額者外,不得行使表決權。
4.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未放棄優(yōu)先受償權利的,對于本法第61條第1款第7項(通過和解協議)、第10項規(guī)定(通過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的事項不享有表決權。據此,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也屬于債權人會議成員,且享有法定的表決權。
5.債權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行使表決權。債權人會議應當有債務人的職工和工會的代表參加。
6.債權人會議設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從有表決權的債權人中指定。債權人會議主席主持債權人會議。
Copyright © 2000 - sinad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
套餐D大額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