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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就要報名了,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學習,正保會計網校整理了中級會計職稱《財務管理》第9章的知識點“銷售的納稅管理”,人但有恒,事無不成!堅持點滴的積累,為自己加油!
【知識點】銷售的納稅管理
(一)結算方式的納稅籌劃
分期收款結算方式以合同約定日期為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委托代銷商品方式下,委托方在收到銷貨清單時確認銷售收入,產生納稅義務。
【結論】在不能及時收到貨款的情況下,可以采用委托代銷、分期收款等銷售方式,等收到代銷清單或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到來時再開具發(fā)票,承擔納稅義務。
(二)促銷方式的納稅籌劃
銷售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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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金折扣,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不能減少增值稅納稅義務。 |
折扣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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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消費者購貨價格上的優(yōu)惠,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fā)票上注明,可以以銷售額扣除折扣額后的余額作為計稅金額,減少企業(yè)的銷項稅額。 |
實物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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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物款額不能從貨物銷售額中減除,且還需按“贈送他人”計征增值稅。 |
以舊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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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貨物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扣減舊貨物收購價格。 |
【結論】從稅負角度考慮,企業(yè)適合選擇折扣銷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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