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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開始,目前階段為預習階段,在2016年新教材還未發(fā)布前,大家可以跟著正保會計網校的預習班及零基礎班課程提前學習。以下整理了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第八章資產減值中,關于“資產減值損失的確定及其賬務處理”知識點的內容。
2016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實務》預習
第八章 資產減值
第二節(jié) 資產可收回金額的計量和減值損失的確定
知識點預習——資產減值損失的確定及其賬務處理
(一)資產減值損失的確定
如果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應當將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
固定資產計提了減值準備后,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為抵減了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后的金額,因此,在以后會計期間對該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時,應當以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扣除預計凈殘值)為基礎計提每期的折舊額。
資產減值準則規(guī)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資產報廢、出售、對外投資、以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方式換出、通過債務重組抵償債務等符合資產終止確認條件的,企業(yè)應當將相關資產減值準備予以轉銷。(準備減少記借方)
(二)資產減值損失的賬務處理
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商譽減值準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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