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2014年中級經濟師考試備考開始啦,網校經濟師頻道特別整理了中級經濟師考試人力資源管理專業(yè)教材的重點考點,希望提前掌握,以備迎接2014年中級經濟師考試!
一、用人單位違反《社會保險法》的法律責任
1.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企業(yè)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2.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3.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處理。
4.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fā)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拒不協(xié)助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核實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5.繳費單位違反規(guī)定,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有關賬冊、材料,或者不設賬冊,致使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無法確定的,除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刑事處罰外,依照規(guī)定征繳;遲延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依照規(guī)定決定加收滯納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Copyright © 2000 - sinad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
套餐D大額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