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 我還有個問題股份支付里面等待期是5年,在第三年部分股份支付加速行權(quán),將剩余等待期內(nèi)金額確認為損益,例如第三年(10-1)*1*16*3/5+1*1*16*5/5-前兩年 第四年(10-1)*1*16*4/5+1*1*16*5/5-前三年 第五年確認的費用(10-1)*1*16*4/5+1*1*16*5/5-前四年 是這樣嘛 就是確認加速行權(quán)之后 后邊的兩年費用每一年都需要把加速行權(quán)確認的費用都要加上嘛



加速行權(quán)后,后續(xù)年度無需重復加總加速部分費用。
加速部分:在加速當期(如第 3 年)一次性確認剩余等待期費用(按全等待期算),后續(xù)不再涉及。
未加速部分:仍按原等待期逐年分攤,每年按 “已過年限 / 總等待期” 算累計費用,減去前期累計數(shù)即為當期費用。
你的公式邏輯正確,后續(xù)只需更新未加速部分的 “已過年限”,加速部分不再重復計算。
07/28 16: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