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想咨詢下個人股權轉讓(公司虧損無利潤),原本A持股比列50.6% 253萬實繳250萬未繳3萬, B持股49.4% 247萬實繳10萬未繳237萬(公司注冊資本總是500萬) 現在變更股權比列首先是A的股權50.6%全轉給C(A和C是媽媽和兒子的關系直系親屬),然后把B的股權49.4%減少為47% 把2.4%轉讓給C(最終股權劃分為C持股53% C持股47%),A轉讓給C直系親屬可以直接轉讓,,但是B和C,之間 的轉讓,請老師幫忙看看轉讓金額多少合適,稅款為多少。轉讓是轉讓未繳部分還是實繳+未繳部分。



轉讓范圍:可轉讓未實繳部分,也可含實繳,通常轉未實繳(明確后續(xù)出資責任)。
轉讓金額:公司虧損,2.4% 股權(對應注冊資本 12 萬)可按 0 元或 12 萬元平價轉讓(需符合公平交易原則)。
稅款:
印花稅:按轉讓金額 0.05% 繳(如 12 萬則 60 元)。
個稅:若 0 元轉讓,無所得則不繳;12 萬轉讓,約繳 2.4 萬元(20% 稅率)。
07/21 14:40

王玖玖 

07/21 15:03
好的好的,謝謝老師

樸老師 

07/21 15:04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