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公司買社保正常是買廣州社保的,給一些員工買了深圳社保比較便宜,但有些員工想買廣州社保,公司要求補廣州與深圳的單位社保差額,單位部分相差306元樣子,這些差額在他們工資表上扣了這些差額的錢發(fā)工資,我在賬務上這些差額的錢該怎么處理放什么科目呢?



計提社保時(按實際繳納地區(qū)):
繳納深圳社保:
借:管理費用 / 銷售費用等(深圳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 - 社會保險費(深圳單位部分)
若需補扣至廣州標準,差額部分需從員工工資中扣回:
借:應付職工薪酬 - 工資(員工工資表中扣回的 306 元)
貸:應付職工薪酬 - 社會保險費(廣州單位部分 - 深圳單位部分差額)
繳納社保時:
若實際繳納廣州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 - 社會保險費(廣州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 - 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若仍繳納深圳社保,差額部分暫存:
借:應付職工薪酬 - 社會保險費(深圳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 - 社保差額(差額暫存)
其他應付款 - 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二、個人承擔的社保差額(員工自愿選擇高基數,個人部分差額自擔)
背景:若員工自愿選擇廣州社保,個人繳費部分(如養(yǎng)老、醫(yī)療等)高于深圳,公司從工資中代扣個人差額(合法合規(guī))。
賬務處理:
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 / 銷售費用等(員工工資總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 - 工資(應發(fā)工資)
代扣個人社保差額(廣州個人部分 - 深圳個人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 - 工資(個人差額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 - 社會保險費(個人差額)
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 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按廣州標準)
其他應付款 - 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 個人差額)
貸:銀行存款
三、關鍵說明
合規(guī)風險提示:
社保繳費基數和比例由各地政策規(guī)定,單位部分必須由公司承擔,不得強制員工補扣(可能違反《社會保險法》)。若員工自愿承擔單位差額,需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責任。
建議咨詢當地社保部門,確認跨地區(qū)參保及費用承擔的合法性。
科目選擇:
單位差額補扣:通過 “應付職工薪酬 - 社會保險費” 科目調整,沖減公司成本。
個人差額代扣:通過 “其他應付款 - 社會保險費” 科目核算,屬于代收代付性質。
工資表備注:
在工資表中需明確列示 “社保差額補扣” 項目,注明屬于單位或個人部分,避免勞資糾紛。
05/27 15:25

jy24680z 

05/27 15:28
但深圳社保是對方開票給我們的,我沒具體做社保的,做了發(fā)票往來

樸老師 

05/27 15:35
那你有發(fā)票就按發(fā)票來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