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3年6月對原租入的門面房翻修完畢并可使用,支付裝修公司裝修費用327 000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稅額27 000元,甲公司將全部不含稅裝修費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會計處理如下:借:管理費用 300 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7 000貸:銀行存款 327 000已知:裝修工程改變了門面結構,裝修后的剩余租賃期為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針對甲公司會計處理請問2023年度企業(yè)所得稅納稅申報時應該調增還是調減應納稅所得額,并計算相應的金額。



范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法學碩士,高分通過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長期從事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的教學工作,擅長對問題進行案例化解釋,助力學員順利通關,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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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該項裝修費應在剩余租賃期36個月內攤銷,2023年度可稅前扣除金額為$300000÷36×6=50000$元。而甲公司將300000元全部計入2023年管理費用,所以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00000-50000=250000$元。
祝您學習愉快!
2023年度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該項裝修費應在剩余租賃期36個月內攤銷,2023年度可稅前扣除金額為$300000÷36×6=50000$元。而甲公司將300000元全部計入2023年管理費用,所以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00000-50000=2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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