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如圖:B國所得間接負擔得企業(yè)所得稅,因為50%用于分配,所以分配的金額是400/2=200,B國的所得稅率20%,所以,來源于B國的應納稅所得額應該是200/(1-20%)=250,是這么理解嗎?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是的,你的理解正確。來源于B國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方式為分配金額除以(1-所得稅率),即200/(1-20%)=250。
祝您學習愉快!
是的,你的理解正確。來源于B國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方式為分配金額除以(1-所得稅率),即200/(1-2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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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26

586182 

08/07 19:39
那為什么本例題中是200*50%呢??

小王老師 

08/07 19:39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因為該企業(yè)在B國享受了減半征收所得稅的優(yōu)惠,所以實際稅率是標準稅率的50%,即20%×50%=10%。計算時用200乘以50%是為了反映這一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影響。
祝您學習愉快!
因為該企業(yè)在B國享受了減半征收所得稅的優(yōu)惠,所以實際稅率是標準稅率的50%,即20%×50%=10%。計算時用200乘以50%是為了反映這一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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