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我是建筑勞務(wù)公司,一般納稅人,承接了一個100萬元清包工項目,采用簡易計稅,甲方要求開具3%專票給他們?,F(xiàn)在我把項目分包給2個自然人班主,(沒資質(zhì))他們給我開具80萬元1%的普票。請問這種情況可以采用差額征稅嗎?如果可以,我開給甲方的計稅是不是按(100一80)萬X3%計算。如果我這邊按差額計稅全額開具專票給甲方,甲方收到發(fā)票后是按發(fā)票總金額100萬X3%抵扣增值稅,還是按我這邊扣除分包款實際交納增值稅(100一80)萬X3%來抵扣增值稅



?同學(xué)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9/07 10:36

董孝彬老師 

09/07 10:39
您好,可以采用差額征稅,你開給甲方的計稅應(yīng)按(100-80)萬×3%=0.6萬元計算,如果你按差額計稅全額開具專票給甲方,甲方收到發(fā)票后是按發(fā)票總金額100萬×3%=3萬元抵扣增值稅,而不是按你實際繳納的0.6萬元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