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公司是水路運輸公司,我上游公司1月運費要到3月先開票確認收入,但是我1月已經付我下游公司燃油費,委托承運人運費已開進項發(fā)票,我1月可以抵扣結轉成本不?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8/28 21:14

董孝彬老師 

08/28 21:16
您好,可以的。在增值稅方面,只要你公司1月取得下游公司開具的燃油費和委托承運人運費的合法有效進項發(fā)票,在1月完成認證后,就能在1月所屬期的增值稅申報中抵扣進項稅額,進項抵扣和收入確認時間沒關系。比如你1月認證了10萬元的進項發(fā)票稅額1.3萬元,那這1.3萬元就可以在1月申報增值稅時抵扣。在成本結轉上,根據權責發(fā)生制,只要這些燃油費和委托承運人運費是你公司1月經營活動里實際發(fā)生的,和取得應稅收入相關且合理,哪怕上游公司運費收入3月才開票確認,你公司也能在1月把這些費用結轉成本

84785000 

08/28 21:17
明白了,謝謝老師

董孝彬老師 

08/28 21:26
?希望我的回復對您有幫助,謝謝您點擊下方????????給予鼓勵~,祝您接下來一切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