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第4點其他權(quán)益工具影響的是綜合收益,為啥計算應納稅所得額還得考慮它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8/25 22:03

84785029 

08/25 22:04
這個其他權(quán)益工具影響的是留存收益

84785029 

08/25 22:05
為啥計算應納稅所得額需要考慮它的調(diào)增調(diào)減

董孝彬老師 

08/25 22:05
您好,其他權(quán)益工具公允價值變動雖然計入綜合收益、不影響利潤總額,但稅法不認這種未實現(xiàn)的變動,所以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根本不用管它;不過它會形成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的差異,得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100萬×25%=25萬),但這部分負債對應的是其他綜合收益,不影響所得稅費用,所以最終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只考慮實際影響利潤的項目,比如利潤總額4000萬,加上納稅調(diào)增100萬,減去研發(fā)加計扣除440萬、國債利息100萬、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公允價值變動200萬,最后得出3360萬,這才是正確的應納稅所得額

84785029 

08/25 22:12
那我看答案是考慮了其他權(quán)益工具的變動

84785029 

08/25 22:12
答案是不對嗎

董孝彬老師 

08/25 22:16
?您好,答案不完全對。正確是其他權(quán)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變動雖然不計入當期利潤,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但它會產(chǎn)生暫時性差異,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這個遞延所得稅會影響所得稅費用總額的計算,所以雖然它不影響當期應交所得稅,但會影響最終確認的所得稅費用。
簡單說:應納稅所得額確實不用考慮它,但算所得稅費用時要考慮遞延所得稅的影響。
其他權(quán)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變動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因為它只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不進利潤表。所以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根本不用管它。
雖然它會產(chǎn)生遞延所得稅負債,但這個負債對應的是其他綜合收益,不影響所得稅費用。所以最終算所得稅費用時,其他權(quán)益工具的變動也不會改變結(jié)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