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是會展公司,客戶公司商場,他們主辦商場促銷活動,我公司承包抽獎環(huán)節(jié),抽獎禮品有電動車(我公司自已購買),手機和平板(客戶贊助,贊助未開局開票給我們),請問一下自已購買和贊助的都是一樣要代繳偶然所得稅嗎?詳細的會計分錄指導一下?



你好,自己購買和贊助的都是一樣要代繳偶然所得稅
08/25 17:23

波德老師 

08/25 17:24
外購實物用于抽獎
1.?購買實物時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若可抵扣)
貸:銀行存款等
?
2.?發(fā)放給中獎者時
?
- 若抽獎與企業(yè)經(jīng)營推廣相關(guān)(如客戶抽獎):
借:銷售費用——業(yè)務宣傳費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視同銷售,按市場價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