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麻煩問下票據(jù)法,已經(jīng)承兌的,承兌人為被保證人,沒有承兌,出票人為被保證人,為什么要要被保證人,起什么作用呢?



票據(jù)到期不獲付款時,持票人可跳過中間環(huán)節(jié),直接向保證人求償(《票據(jù)法》第50條)。而被保證人的指明,相當于劃出一條清晰的追責路徑:
“你找張三算賬 → 張三跑了 → 你可以直接找李四(保證人)討錢”
08/09 12:57

84784966 

08/09 13:24
我的意思是指名被保證人有什么作用

劉艷紅老師 

08/09 13:27
僅對承兌人作保,無需顧慮前手背書人的履約能力。

84784966 

08/09 13:50
沒有理解

劉艷紅老師 

08/09 13:51
就是只對承兌人有保證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