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最近國家稅務總局對于股東工資發(fā)放情況有最近的規(guī)定么?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7/09 20:10

董孝彬老師 

07/09 20:17
您好,沒有最新政策哦。股東工資發(fā)放必須符合合理性原則,包括與行業(yè)、地區(qū)標準相符且與實際職務匹配,可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并代扣個稅(3%-45%);國有企業(yè)股東工資受政策限制,超標準部分不得扣除。若股東未實際任職,其工資將被視為分紅按20%繳稅,且企業(yè)不得稅前扣除。需注意長期借款未還(超1年)視同分紅,工資與社保申報必須一致,稅務稽查重點核查虛高工資變相分紅行為,建議通過工資+年終獎+分紅組合優(yōu)化稅負,并保留勞動合同、考勤等履職證明備查。

84785004 

07/09 20:19
沒有考勤,而且已經退休了,無法繳納社保了

董孝彬老師 

07/09 20:25
哦哦,正常的工資還是可以發(fā)的,他給公司作的貢獻大,能量化,當然可以高工資,公司有薪酬架構

84785004 

07/09 20:30
老師,就是個皮包公司,商貿公司,一個月主營業(yè)務收入也就10萬,8萬,工人也沒有,就股東自己,也不能買個考勤機自己給自己打卡

董孝彬老師 

07/09 20:33
您好,可以的呀,給股東發(fā)工資正常的

84785004 

07/09 20:38
稅務局會如何查,股東是否真正在企業(yè)任職?

董孝彬老師 

07/09 20:46
?您好,主要查:勞動合同、社保記錄、工資流水是否一致;考勤、工作文件、崗位職責等履職痕跡;對比同行薪資水平是否合理;是否參與實際經營(如會議記錄、業(yè)務審批);若工資轉回公司或關聯(lián)方將認定虛假列支。虛構任職按偷稅處理(補稅+滯納金+0.5-5倍罰款)。

84785004 

07/09 20:57
工資不會轉回公司,因為已經讓股東花了

董孝彬老師 

07/09 21:00
哦哦,不要發(fā)太高,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