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居自治區(qū)第一
今年,包頭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30元,包頭市五區(qū)、石拐區(qū)、達茂旗、白云礦區(qū)從280元提高到310元,土右旗、固陽縣從230元提高到260元,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平均達到300元,居自治區(qū)各盟市第一。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對象31183戶、687500人,發(fā)放生活救助金12688.3萬元,補發(fā)1-3月份提標補助金1183.77萬元。預計到年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補差將達到185元,較去年增加40元。農村牧區(qū)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1500元,每人每年提高180元。截至目前,全市共有農村牧區(qū)低保對象39705戶、54554人,發(fā)放保障金4686.28萬元,人均補助水平達到443元/季度。
責任編輯:暖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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