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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李浩審計華興公司2001年度會計報表時,發(fā)現(xiàn)華興公司在其他應收款-飛龍證券公司中掛著1400萬元,經(jīng)詢問和檢查相關文件,了解到1999年12月華興公司把暫時閑置的資金交給飛龍公司代為理財,兩年來華興公司按照代為理財協(xié)議應該收到的理財收益為230萬元,但從華興公司的報表和賬上找不到收到理財收益的跡象,也無法證實這項委托投資是否有收益,是否可收回。李浩擴大詢問范圍,有人反映理財收益可能收到了,進入了小金庫,但李浩無法取證證實這種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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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會計實務中,如果公司把委托理財?shù)氖马椡ㄟ^其他應收款等往來賬戶進行會計處理,容易為個人或部門舞弊創(chuàng)造條件,因為如果委托理財有了收益,可能會形成小金庫,在公司的體外循環(huán),也可能隱含在往來賬中,減少本年收益,以達到少交稅的目的。因此,注冊會計師在審計中,應關注往來賬戶里是否隱含著委托理財事項。
在審計實務中,注冊會計師常常遇到如下情況:1.委托理財隱藏在往來賬戶中,卻把收到的理財收益直接沖減財務費用;2.委托理財隱藏在往來賬戶中,理財收益形成小金庫,在公司體外循環(huán)。3.委托理財隱藏在往來賬戶中,直接抵扣往來款,減少本年收益。
對于第一種情況,由于僅僅涉及被審計單位會計處理錯誤,不影響報表盈余,注冊會計師可建議其進行調(diào)整(調(diào)整為委托投資,確認投資收益或減值),如果被審計單位拒絕調(diào)整,注冊會計師視情況發(fā)表保留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對于第二種情況,它涉及舞弊,也影響報表的盈余,注冊會計師應該把這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舞弊行為查證清楚,并及時告知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如果注冊會計師不能查證清楚,應考慮其對會計報表的影響,發(fā)表保留或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本案例中,掛在其他應收款-飛龍公司的1400萬元不能確認為往來款項,應建議調(diào)整為委托投資。由于近兩年的委托投資收益不能確認,也無法取得證據(jù)表明委托投資發(fā)生了減值,注冊會計師應視同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發(fā)表保留或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對于第三種情況,由于這可能涉及到被審計單位最高層管理人員舞弊和有意影響報表盈余事項,注冊會計師應重新評價被審計單位聲明的可信性,以擴大范圍查證被審計單位其他方面是否存在類似的舞弊和影響報表盈余的事項,必要時,應當征求律師的意見或解除業(yè)務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