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lián)網這種新的傳播媒介已使人們獲取和傳播信息的方式發(fā)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與傳統(tǒng)紙質媒介相比,提供網絡財務信息會面臨更多潛在風險,這些風險既可能源自網絡技術本身的缺陷,也可能源自公司積極投身于網絡財務信息披露,但適用于以網絡為媒介的信息披露規(guī)則仍未成形、確定,無法判別并確保公司的披露方式、內容已遵循了這些輪廓仍然模糊的新規(guī)則。本文主要探討源自后者的潛在風險。
一、網絡財務信息披露不完整,違背相關證券法規(guī)的信息披露要求,信息使用者可能據此提起訴訟,要求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網絡財務信息披露是個新生事物,在實務中很多做法仍屬摸索階段,可以說當前網絡財務信息更多地是依靠對信息使用者需求的揣測和公司自身意愿來供給。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BRRP課題組(1999)對財富500強前100家公司中93家在網站上披露的財務信息的調查顯示,即使在公司信息披露規(guī)范比較充分、網絡財務信息披露較活躍的美國,網絡財務信息的完整性也不盡理想,表一是上海證券交易所2000年6月27日公布的滬市36家最佳信息披露公司在網站上披露財務信息的情況的調查結果(截止到2000年7月25日)。表二是BRRP課題組對上述93家公司在網站上披露財務信息的情況進行調查整理后的結果(截止到1999年1月30日):
表一:
披露的財務及相關信息類型 占15家披露財務及相關信息公司的比例%
按會計規(guī)范要求全文披露 46.67
僅披露財務報表 0
僅披露部分財務指標 6.67
僅披露文字摘要部分 46.67
披露審計信息 73.33
財務信息標志醒目 53.33
表二:
披露的財務及相關信息類型 占93家披露財務及相關信息公司的比例%
資產負債表 74
損益表 70
現金流量表 70
財務報表附注 63
審計報告(含有簽名) 65(46)
管理責任報告(含有簽名) 56(3)
分部報告 28
李根 52
合并管理報告 54
管理當局分析與討論 61
財務總結 78
股利業(yè)績 47
財務評論(敘述性) 45
董事長向股東傳達的信息(含有簽名) 80(59)
董事會及管理人員(附簡介或自傳) 73(31)
如以上所示,有些公司在網上發(fā)布的財務信息漏掉了其中一些主要的會計報表或會計報表附注,而會計準則和審計準則要求財務報告要有附注,附注披露的信息是對會計報表的補充和解釋。證券法等相關條款也禁止漏列重要事項,依據現行職業(yè)規(guī)范和國內外證券法的信息披露條款,人們有理由認為網上披露的財務信息(包括非財務信息)與傳統(tǒng)紙質信息一樣是真實、準確、完整的。那么,表一、表二顯示的數據是不是表明當前網絡財務信息存在嚴重的漏報?如果信息使用者依賴這些信息進行決策造成不利后果,是不是意味著公司很有可能因此卷入訴訟糾紛?雖然目前國內外都尚未出現這方面的司法案例,但我們還是有必要采取一些能降低公司信息披露風險的措施,如提供完整的全套財務信息;在用戶點擊公司財務信息版時,跳出對話框,提醒用戶即將看到的財務信息未包括一般決策所需的全部應獲得的信息,任何使用這些信息的人有責任參照其他來源的信息以作出合理決策。這種類似“責任解除聲明”的提示有利于公司避免或降低網絡財務信息披定不完整導致的潛在風險。
二、網絡財務信息版中與分析師、
財務分析機構、其他網站的不當連接,很可能被認為公司已采納或同意了與其相連的網站中的所有內容,因此公司應對這些內容負責。
也許目前最大的法律隱患是與分析師、財務分析機構的網站連接或在公司網站中包含分析師、財務分析機構的報告造成的。公司可能要對提供給分析師、財務分析機構的重要誤述承擔直接責任,如果公司散布該報告或以其他方式暗示認同分析師、財務分析機構報告,則被認為公司已“采用”該報告。在法律上,這也許可視為公司在直接傳播該信息,因此得承擔信息失真的責任。如果公司提供的有選擇性的分析師、財務分析機構網站中,只包括對其股票價格進行分析的部分分析師。財務分析機構的地址,則其“采納”責任風險就會增大。若公司確實希望在其網絡財務信息版中列示分析師、財務分析機構、其他網站的地址,責任解除聲明或與責任解除聲明的連接應列示在上達站點地址列表附近顯眼的地方,指出公司沒有復核分析師、財務分析機構預測的準確性,因此在公司的財務信息中未采用分析師、財務分析機構報告;公司也沒有采用任何其他網站上與本公司相關的信息。
另外一個與不當連接相關的潛在風險是從其他網站中移植數據或圖象。在訪問者看來這些“外來”信息與公司自己制作的信息沒有區(qū)別,實際上使用者可能從未意識到屏幕上的某些信息并不是公司網站的一部分,公司由此又多承擔了一份本應由第三方承擔的責任。穩(wěn)住的解決辦法仍是責任解除聲明,配以醒目的邊框劃定“外來”信息范圍。
三、審計報告與不完整的、溫列重要事項的網絡財務信息一起披露,或審計報告中包含不當的連接,這樣做沒有減輕公司的信息披露風險,相反,加大了審計人員的職業(yè)風險。
表一、表二的數據顯示,公司在網上披露財務信息時很樂意展示審計報告。美國公司被露審計報告的比例(65%)甚至超過了披露財務報表附注的比例(63%),而滬市15家公司中有11家披露審計報告,比例高達73.33%。實際上,審計師出于風險考慮是不會輕易將審計報告與他們認為不夠可靠的網絡財務信息相聯(lián)系的,但是公司在制作網絡財務信息版時自然而然地會借助于審計報告的鑒證力,在審計人員不積極介入的情況下,共同過失風險很可能降到他們頭上。更危險的是,將近22%的審計報告也含有連接——通常可連接到審計報告提及的附注中。顯然審計人員不會發(fā)送含有連接的審計報告,所以這些連接肯定是公司后來加上的。以上兩點是值得審計職業(yè)監(jiān)管人員思考的問題。也許,最徹底的做法是把審計報告排除在網絡財務信息之外。
四、互聯(lián)兩旺盛生命力之源——速度——使公司有可能提供動態(tài)信息,但它也可能誘使公司卷入沒有及時更新信息引致的責任風險之中。
網絡具備的“致命”的速度已經使相當多的信息使用者作出了對公司極為不利的認定——公司網站上的信息都是由公司及時進行更新的(除非公司網站中有特別聲明),因而是與當前決策相關的、可靠的。而且,就網絡財務信息而言,即使公司的確做到及時更新,但提供的信息更多是當前的、缺乏一貫性的,可靠性有可能隨著及時性的提高而降低。財務信息相關性和可靠性的沖突可能再次成為理論界和實各界爭論信息更新責任的基點之一。
五、財務信息披露借助于網絡使實時報告成為可能,然而,在現行技術條件下,實時報告可能傳送更多的數據,卻未必是更多的信息。
現在,信息技術使公司可以及時報告信息,并更經常性地將信息提供給感興起者。但現行的職業(yè)準則要求對未加工的原始數據、分類賬余額進行大量的,有時甚至是復雜的精制工作,這些調整在現下已非任何實際應用中的實時報告系統(tǒng)可以完成。風險管理將成為公司權衡如何提供有意義且可靠的信息的關鍵。顯然,一大堆垃圾數據,在網站上存在的意義微乎其微。有些公司則走得更遠,他們熱衷于把管理會計中的數學模型移植到實時報告系統(tǒng),即“創(chuàng)造”了借助數學模型便可進行以“如果…將會…”的方式檢驗預測方案的可能性。將各種原始數據輸入模型所派生的信息是無止境的,公司的潛在風險在于:那些無限變化的“如果…將會…”的預測性方案,可能會成為無限制的預測報表,并隱含在網絡財務信息中。如果公司在其網絡財務信息中包含了數學模型,果斷切除它是理智的舉措。
令人欣慰的是,大多數公司并沒有因網絡財務信息披露涉及前所未有的潛在風險而裹足不前。在實踐探索過程中,他們總結了一些可行的降低風險的措施:①提供任何對預測報告有用的、謹慎的責任解除聲明;②謹慎使用所有的連接;③包括一整套的財務報表和附往;④避免承擔及時更新的義務;⑤不時檢測系統(tǒng)安全措施;⑤披露簡單的記錄保管信息和數據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