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在12萬元以上的高收入者繳納個稅要被上“緊箍咒”了。昨天,國稅總局在網站上公布《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明確高收入者、有兩處以上所得者必須自行申報個稅,否則將受到相應處罰。南京地稅局人士昨天表示,目前南京年收入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有3萬多人,有兩處以上收入的納稅人有10萬人左右,該文件下達到市局后,南京會出臺相關細則。
有多處所得者要自行申報個稅《辦法》中明確了納稅人須向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的5種情形,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2.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5.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規(guī)定,符合第1種情形的納稅人,即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全部應稅所得達到12萬元,不論其平常取得的應納稅所得是否已由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或是納稅人自己已向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納稅過,年度終了后都應當再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符合第2至第4種情形的納稅人,要進行日常申報納稅,即在取得應稅所得時,就應當按照《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相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第5種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目前暫未明確,其納稅申報辦法根據具體情形另行規(guī)定。
高薪標準從6萬元提高到12萬元記者了解到,直到去年,國家稅務部門還把“年薪是否達到6萬元”作為評判高收入者的標準。當時,按照江蘇省地稅局的要求,被重點監(jiān)控建立個稅檔案的高收入者主要包括,年收入高于6萬元、有多處收入、需要二次申報的人員。包括外籍來華人員、企業(yè)董事長、總經理在內的14類高收入者被建檔管理、重點征管。此外,針對高收入人群:律師、會計師等13類重點納稅人和11個高收入行業(yè),稅務部門對其建立專項納稅登記,進行重點監(jiān)控。但這個標準從1998年前后開始實施,已經跟不上形勢。
2005年10月27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規(guī)定“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guī)定數額的”納稅人應當自行申報,擴大了納稅人自行申報的范圍。隨后,國務院通過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將“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guī)定數額的”明確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情形,并授權國家稅務總局制定具體管理辦法。近日,該試行辦法終于出臺。南京高收入人群缺乏自行申報意識記者從南京地稅局獲悉,目前,南京年收入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有3萬多人,有兩處以上收入的納稅人有10萬人左右。過去,雖然對高收入者實行重點監(jiān)控,但由于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以及多數人對納稅范圍不清楚,實際上,自行申報個稅的高收入者并不多。目前,除了一些外籍人士,南京只有一小部分的高收入者主動向稅務部門申報個稅。
據透露,工薪階層的收入很好監(jiān)控,每月扣繳額從其工作單位提供的工資表上就能一目了然,但監(jiān)控高收入者就相對困難,他們相當一部分收入來自工資之外,而且無賬可查,還有一些人從多處取得收入,稅務部門很難完全掌握。新出臺的試行辦法,將自行納稅申報的申報對象、申報內容、申報地點、申報期限、申報方式、申報管理、法律責任、執(zhí)行時間等都進行了明確,高收入者即將面臨嚴格的個稅監(jiān)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