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問題:無住所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如何計算在境內應計稅的收入額?
答案:無住所個人境內計稅的工資薪金收入額的計算,具體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情況一:無住所個人在境內居住不超過90天的,其取得由境內支付的境內工作期間工資薪金收入額為在境內應計稅的工資薪金收入額。
情況二:無住所個人在境內居住時間累計超過90天不滿183天的,其取得全部境內所得(包括境內支付和境外支付)為在境內應計稅的工資薪金收入額。
情況三:無住所個人在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xù)不滿六年的,符合實施條例第四條規(guī)定優(yōu)惠條件的,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不計入在境內應計稅的工資薪金收入額,免予繳稅;全部境內所得(包括境內支付和境外支付)和境內支付的境外所得為在境內應計稅的工資薪金收入額。
情況四:無住所個人在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xù)滿六年后,不符合實施條例第四條規(guī)定優(yōu)惠條件的,其從境內、境外取得的全部工資薪金所得均計入在境內應計稅的工資薪金收入額。
對于無住所個人一個月內取得多筆對應不同歸屬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按照每筆工資薪金所得的歸屬期間,分別計算每筆工資薪金在境內應計稅的收入額,再加總計算為當月工資薪金收入額。
稅收協定另有規(guī)定的,可以按照稅收協定的規(guī)定辦理。
學習更多財稅資訊、財經法規(guī)、專家問答、能力測評、免費直播,可以查看正保會計網校會計實務頻道,點擊進入>>
上一篇:納稅人是否可以網上辦理出口退稅?
下一篇:房屋贈與需要繳納個稅嗎?
Copyright © 2000 - sinad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
套餐D大額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