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問題】
2021年預繳申報,未選擇享受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如何處理?
【答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落實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8號)第一條第(一)項規(guī)定,企業(yè)10月份預繳申報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yè)所得稅時,可以自主選擇就前三季度研發(fā)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yōu)惠政策。
對10月份預繳申報期未選擇享受優(yōu)惠的,可以在2022年辦理2021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統(tǒng)一享受。
加入實務暢學卡會員,隨時隨地在線提問,多名財稅老師免費極速答疑,馬上享權益>>
學習更多財稅資訊、財經法規(guī)、專家問答、能力測評、免費直播,可以查看正保會計網校會計實務頻道,點擊進入>>
Copyright © 2000 - sinad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
套餐D大額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