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同紙質商業(yè)匯票一樣,電子商業(yè)匯票業(yè)也有貼現的功能。我們在辦理電子商業(yè)匯票回購式貼現、回購式轉貼現和回購式再貼現業(yè)務時,應明確贖回開放日、贖回截止日。所謂贖回開放日是指辦理回購式貼現贖回、回購式轉貼現贖回和回購式再貼現贖回業(yè)務的起始日期。 贖回截止日是指辦理回購式貼現贖回、回購式轉貼現贖回和回購式再貼現贖回業(yè)務的截止日期,該日期應早于票據到期日。自贖回開放日起至贖回截止日止,為贖回開放期。
在贖回開放日前,原貼出人、原貼入人不得作出除追索行為外的其他票據行為。 回購式貼現、回購式轉貼現和回購式再貼現業(yè)務的原貼出人、原貼入人應按照協(xié)議約定,在贖回開放期贖回票據。在贖回開放期未贖回票據的,原貼入人在贖回截止日后只可將票據背書給他人或行使票據權利,除票據關系以外的其他權利義務關系由雙方協(xié)議約定。
持票人申請貼現時,應向貼入人提供用以證明其與直接前手間真實交易關系或債權債務關系的合同、發(fā)票等其他材料,并在電子商業(yè)匯票上作相應記錄,貼入人應負責審查。電子商業(yè)匯票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時必須記載下列事項,如貼出人名稱、貼入人名稱、貼現、轉貼現或再貼現日期、貼現、轉貼現或再貼現類型、貼現、轉貼現或再貼現利率、實付金額、貼出人簽章等。
實付金額為貼入人實際支付給貼出人的金額。 回購式貼現、回購式轉貼現和回購式再貼現還應記載贖回開放日和贖回截止日。 貼現還應記載貼出人貼現資金入賬信息。
上一篇:電子商業(yè)匯票的質押與保證
下一篇:電子商業(yè)匯票的流轉
Copyright © 2000 - sinad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
套餐D大額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