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號公告
頒布時間:2017-01-11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貴州省地方稅務局 貴州省國家稅務局
正保會計網(wǎng)校編輯注:根據(jù)“貴州省地方稅務局 貴州省國家稅務局2017年第5號公告文件”規(guī)定,相應廢止。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深入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方便納稅人辦稅,減輕辦稅負擔,貴州省地方稅務局、貴州省國家稅務局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分步推行辦稅事項全省通辦(以下簡稱全省通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全省通辦是指貴州省地方稅務局、貴州省國家稅務局服務范圍內的納稅人,可以在貴州省境內自主選擇任何一個公告授權范圍內辦稅服務廳(詳見附件1)辦理公告設定的辦稅事項(詳見附件2)。
二、辦理全省通辦業(yè)務的辦稅服務廳名單、全省通辦業(yè)務事項清單由貴州省地方稅務局、貴州省國家稅務局共同根據(jù)政策和業(yè)務變動情況進行調整,調整結果及時通過貴州省地方稅務局、貴州省國家稅務局門戶網(wǎng)站、各辦稅服務廳等動態(tài)更新發(fā)布。
三、承辦全省通辦業(yè)務的辦稅服務廳設置“全省通辦”窗口。
四、納稅人在辦理全省通辦業(yè)務事項過程中,應當依法履行相應的稅收義務,受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涉及退稅的由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人的相關涉稅違法行為,由主管稅務機關依法處理。
五、納稅人存在欠稅、逾期未申報、稽查未結案、被認定為非正常戶等情形的,到稅務登記地主管稅務機關處理完上述問題后,即可辦理全省通辦業(yè)務。
六、納稅人需要進一步了解全省通辦涉稅事宜的,可撥打貴州稅務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到辦稅服務廳現(xiàn)場咨詢,也可訪問貴州省地方稅務局、國家稅務局門戶網(wǎng)站(貴州省地方稅務局網(wǎng)址,貴州省國家稅務局網(wǎng)址)或關注貴州省地方稅務局、國家稅務局微信公眾號(貴州省地方稅務局微信公眾號:gzsdfswj,貴州省國家稅務局微信公眾號:gzsgjswj)進行查詢、咨詢。
七、本公告自 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貴州省地方稅務局 貴州省國家稅務局授權辦理全省通辦業(yè)務的辦稅服務廳.xls
2.貴州省地方稅務局 貴州省國家稅務局全省通辦業(yè)務事項.doc
貴州省地方稅務局 貴州省國家稅務局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