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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學習初級會計職稱,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大家分享了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相關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您夢想成真!
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1.勞動合同的建立
A.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B.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訂立原則——【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守信】
3.訂立主體資格要求
A.主體——【勞動者需滿16周歲(只有文藝、體育、特種工藝單位錄用人員可以例外),有勞動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B.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執(zhí)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4.主體義務
A.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B.用人單位違反規(guī)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標準處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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